一、為加強推動學校安全衛生觀念、降低災害風險,依法規定各校須辦理新進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爰本部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「101年學校實驗場所安全衛生教育推廣與知能測驗計畫」,舉辦旨揭研習課程。
二、本研習課程係針對須進入實驗(實習)場所學習之學生舉辦,本(101)年度於9月10日~10月9日間,假中國醫藥大學、高雄醫學大學及國立成功大學辦理4場次、為期2日之研習營,學生可依居住或就學所在地挑選一適當地點上課。
四、本課程發放測驗合格證明及出席證明(請詳閱簡章說明),研習事項相關問題請e-mail至colshe08@gmail.com,或洽詢國立臺灣大學林小姐,電話:02-33668087。